违法赚钱的人,违法赚钱的人越来越多?
“这个玉米真的很好吃!”“这个粉底我用过了。”“这位主播很厉害!”……
曾经在直播间中看到过这样一连串的评论吗?然而你也许没有想到,屏幕上的买家和商家之间的对话,以及买家的赞美,可能是一个刷手同时操作多个账号发布的虚假好评。
引流、互动、推广、涨粉,这些行为可能都是商业营销中常用的手段。
最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浙江首批因操控软件虚增直播间人气而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在其中,王某因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及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直播间的观众实际上就是虚拟的?
只需购买一部手机并建立一个机房,然后利用软件远程控制手机,让手机自动进入特定的直播间。不需要进行其他操作,只需让手机在直播间里保持连接账号,吸引观众的注意,就能够赚钱……
王某购入的手机。
2022年底,王某偶然得知直播间刷流量可以赚很多钱,于是他决定投入这个行业。他购买了大量手机、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翻墙工具和“云控软件”,还在鄞州区设立了多个群控机房,雇佣了杨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并让他们操作接单系统和群控软件。为了赚取更多利润,王某还邀请了张某等朋友一起参与这项业务。
近年来,“网络水军”违法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与以往通过“拉人头”来增加直播间的人气不同,现在利用“云控软件”可以操控上千部手机自动进入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并进行关注、点赞、评论等任务。通过这种软件操作,几百甚至几千部手机可以瞬间涌入同一个直播间,原本只有极少人气的直播间立刻人气飙升,进而吸引更多“野生”流量。
许多部手机紧密地排列着,一起忙碌地工作着。
王某的工作室里有一个实体机房,里面摆满了成千上万部手机。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王某就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进入指定直播间,以此“充人头”,增加人气。最后,根据进入直播间的时间和手机数量进行结算,获取非法获利。
王某的操作虽然看起来简单粗暴,但背后却隐藏着相当高的收益。据王某交代,“我们每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两个工作室总计大约有4600台手机,我们持续不断地工作了三到四个月。”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之间,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他们的收入接近了300万。
王某领刑一年三个月
根据调查,这些手机操控的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账号均是王某从他人那里批量购买的,这些账号并没有经过直播平台的实名认证,因此属于虚假账号。尽管这些账号被平台查封,但只要重新注册,王某就能够继续使用。
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直播平台的账号管理存在漏洞,导致虚假账号的买卖现象十分猖獗,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此外,犯罪团伙能够低价购进大量手机用于操控,而这些手机的收购来源存疑,可能意味着存在手机回收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
王某的工作室。
那么,对于王某利用操控软件虚增人气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呢?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称,王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批量操控软件向他人提供发布虚构的评论、点赞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应予以定罪处罚。
在办理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过程中,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执行职责,追诉8名逃避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该系列案件共有17人涉案,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目前已有10人被法院判有罪。其中,王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的罚款。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尽管“网络水军”早已司空见惯,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们数量不断增加,逐渐从个体行为演变为规模化团队协同作战。
根据检察干警介绍,网络水军有多种行为方式。除了在直播带货中刷人气,和在购物网站上刷好评,他们还会发布侮辱、诽谤等信息进行网络暴力行为。有些水军会受到企业或个人雇佣,有偿删除负面信息或评论。还有一些水军会造谣传谣,编造虚假信息或谣言来吸引眼球,实现炒作或引流等目的。
检察官提出了警示,指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络水军”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甚至刑事犯罪。消费者和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合法向相关平台或管理部门举报。
提醒广大商家要注意,有些所谓的“流量高、变现快”可能是由“网络水军”所制造的假象。切勿参与非法推广活动,因为这会对互联网生态造成危害并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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