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模拟生成器,虚拟微信对话生成器?

小伙子利用截图技巧成功骗取老太88次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对话生成器”“截图生成器”等诈骗

刘涛是燕都融媒体的记者,王静怡是一名实习生。

不法分子可以利用各种软件来生成虚假微信对话、朋友圈截屏或转账记录。这些软件能够高度仿真,使得虚假信息看起来几乎与真实信息无异。虽然这些软件通常标明仅供娱乐使用,但它们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

案例:

一张图片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大规模的谣言。

近期爆出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据称在贵州省的某处地方,有幼儿园和孤儿院的儿童遭受成人性侵。这一消息迅速引起了公众和当地警方的关注。爆料者发布的聊天截图指向毕节和凯里,截图中显示有儿童被性侵的照片,引起了众怒。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微博上的大V也纷纷转发,事件激起了公众的愤慨。然而,19个小时后,整个事件被证实为编造。网友揭露照片是从其他地方收集来的,警方也证实了聊天记录中提到的“风车幼儿园”并不存在,而一些截图疑似是使用对话生成器生成的。制造谣言的人不仅涉嫌编造事实和传播色情信息,还侵犯了被盗用照片的儿童的名誉权,同时引发了公众的恐慌。

一位年轻人制作了一张假的支付截图,企图进行欺诈。

周女士在3月份报警,称有人利用支付截图在她的小卖部内诈骗了她的母亲周阿婆数月。

周女士和老公开了一家小卖部,70多岁的周阿婆时常替女儿女婿看店。嫌疑人霍某就住在周阿婆的小卖部附近,平时经常在小卖部里买东西。据他观察,这家小卖部经常由腿脚不便的周阿婆负责看店,而周阿婆上了年纪,对手机支付并不了解,每次霍某付款后,周阿婆都只是看一眼“支付成功”的手机界面,就放心地把东西交给霍某了。于是,霍某便起了歹念,通过软件制作了微信支付截图。自2019年1月起,霍某几乎每天都去周阿婆的小卖部里买东西,用假的微信支付截图给阿婆看。不仅如此,霍某还故意将支付金额的数字做大,让周阿婆给自己现金找零。直至3月,周女士准备进货时发现账目不对,询问周阿婆后,才发现周阿婆前前后后共被霍某骗了88次,被骗金额达9000余元。

警方:

在信息时代,许多人并不自发地追求真相。

警方指出,随着信息的大爆炸,如今在互联网上,一张截图就可以成为确凿证据的案例不胜枚举。无论是微博还是微信,任何网站都可能成为虚假信息的发源地,但罪魁祸首并不是网站本身,而是一些捏造的界面截图。一些截图内容明显被篡改,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都真假难辨,这容易对人们造成误导。再加上每天人们接收到的信息太多,很多人并不会去主动辨别真假,这也是网络谣言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调查:

“微信对话生成器”可以产生多种虚假内容。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微信对话生成器”,发现了大量制作微信聊天的网页和APP。虽然它叫作“微信对话生成器”,但其实它不仅仅能够生成微信对话,还能够生成微信转账、朋友圈、零钱余额、新的好友等等截图,伪装功能可谓是相当全面。其中一款“微商截图王”软件甚至打出“微商作图必备神器”的标签,并直接表明软件用于伪造对话和转账记录,其下载次数高达112.5万次。

一位记者尝试了一款名为“微商截图王”的应用。在使用这款应用之前,记者先使用微信APP生成真实的聊天与转账记录,然后再利用生成器来伪造与真实记录相同的内容。记者上传了双方头像、5条对话、1张图片和一条转账记录,并从设置头像、创建昵称到生成最终的假截图,整个过程只需要80秒。经过对比发现,制作出来的假截图与真实的截图几乎一模一样。

无论是“微商截图王”还是其他的生成器,都可以调整手机信号、运营商、时间、电量等任务栏内容。此外,聊天背景、聊天时底部输入框的模式——按住说话或文本输入模式,这些都可以做到以假乱真。一些细节甚至也能制作出来,比如,转账详情页面上,有的生成器甚至还标有“微信安全支付”的字样,转账时间与收钱时间也和真正的微信转账详情一样。

律师:

很抱歉,我们不支持或鼓励任何形式的伪造截图、制造虚假信息或违法行为。我们强烈建议用户在互联网上行为要合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法律人士指出,假代购制作虚假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并在朋友圈内发布用于宣传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代购在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方面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监督检查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罚金额将达到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并且可能会吊销其营业执照。

律师表示:“如果利用虚假截图器伪造事实借用他人身份,用于欺骗,这就构成了诋毁和造谣,属于诈骗行为。”虚假截图生成器的制造商和发布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律师认为,若软件的开发者和发布者本身并无危害他人、社会合法权益的意图,其生产或者发布的软件本身也并非出于违法的目的,且软件中提示了禁止用于非法用途,则一般无法将软件的开发者和发布者与违法行为和违法后果建立直接联系从而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或是只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此外,如果软件的开发者以及运营者对违法活动起到了发起、怂恿、推波助澜的作用,则其应对违法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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